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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政清一清嗓子,略微腼腆地唱了一首据说是周公卿想要挽留郑庄公,创作的歌谣——“遵大路兮,掺执子之祛兮,无我恶兮,不寁故也!遵大路兮,掺执子之手兮,无我丑兮,不寁好也!

    这首小曲儿还挺动听。

    翻译一下,大约就是——沿着大路走啊,双手拽住你的衣袖呀,千万莫要嫌弃我,不念旧情与我分开。沿着大路走啊,紧紧地攥住你的手呀,千万不要觉得我这个人很讨厌,抛却情谊不同我好。

    赵琨的手指碾过衣襟上繁复的丝绣,摸到系带,随手将大氅拉紧了些。

    古人真的挺会,将自己比作多情的女子,句句都在挽留夫君,简直要卑微到尘埃里。然而王先生特意讲解过这首诗歌,非要说是:周公卿恳请有才能的贤人留下,别走。

    当时,赵琨还跟罗开玩笑,说这首歌谣分明就是“弃妇流”的鼻祖。古代有不少遭遇了挫折的男性文人都写过“怨女弃妇诗”,希望得到贵人、伯乐的垂怜,比如曹丕、曹植。

    不过秦王政身高八尺六寸,嗓音比较洪亮,音调偏高,唱这样的弃妇小曲儿有种强烈的反差萌。

    赵琨忍着笑,抬手在大侄子的脑袋上轻轻地挼了一把。心说:难怪六国君王都搞不定尉缭,你却能留住他,原来你最会了。哪怕有时候冲动暴躁了一些,谁舍得就此分道扬镳啊?

    第二天清晨,乌鸫在窗外鸣叫,音韵悠扬。这鸟号称“百舌”,最擅长模仿各种鸟的叫声。

    赵琨醒来以后,又闭目静听了片刻,再睁开眼的时候,发现伯高正拿着一封帛书怔怔出神。赵琨迷糊了片刻,忽然反应过来,那是他提前写好,却来不及派上用场的举荐信。伯高已经凭本事争取到读书晋升的机会,不需要他的举荐了。

    第70章 我有个朋友

    伯高原本不会偷看赵琨的书信,然而他替赵琨整理书案,刚巧发现这张写满字的绢帛露出了一角,上边有细微的褶皱,似乎沾了几滴水,署名的位置,有半个“琨”字已经晕开了一点,就顺手抽出来。

    这信不管是写给谁的,都要重新抄一遍才好。伯高这样想着,不经意地瞥见了他自己的名字,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,就多瞅了几眼。

    他的手仿佛被烫到了一般颤了一下,原来赵琨已经为他谋划了一个好前程。假如他不是那么急功近利,非要拿命去博功名,终黎辛就不会……他将这个念头压了下去。终黎这傻子,当真是太可惜了。伯高只恨他的地位太低,如果他不是小宦官,而是正经官吏,又怎么会领不到护甲呢?他若有护甲,或许终黎辛此刻还好好的。

    去学室读书,是像他这样的人最好的出路——学满三年,只要成绩合格,出来至少是个文法小吏。

    如果学业有成,还能参加郡一级的选拔,成为令史(县令的秘书)。令史之中最优秀的一批人,可以参加国家级的选拔,有机会进入宫廷担任尚书卒史,尚书卒史这个官职虽然不起眼,却有机会经常见到秦王政,也比较容易升迁。

    就凭他是赵琨身边的人,只要学业拿得出手,没有选不上的道理。

    伯高知道这封帛书为什么没寄出去了,这上边也不是沾了水,而是赵琨昨夜在宫里大哭了一场,回来蓦然看见书案上的青竹笔筒,想起这笔筒是终黎辛亲手为他削的,又毫无征兆地落泪。

    伯高当时还松了一口气——镐池君表面还算正常,其实悲哀难过一直郁结在心底。这些天,他夜里辗转反侧,从前最爱的美食摆在面前也吃不下几口,整个人明显瘦了一圈。太医徐咨说,这样下去迟早折腾出病来。最好想法子让他排解一番。昨夜镐池君大哭了一场,反倒浇透了胸中的块垒,得到一场好眠,睡得格外沉。

    猝不及防地对上赵琨的视线,伯高攥紧了手中的丝帛,喉头动了动,艰涩地说:“对不起。”

    赵琨披衣起身,找了一只非常精致的白玉匣子,将青竹笔筒仔细地擦干净,收了进去,“你没有做错什么,有上进心是好事。王上让我休息几天,我与赵濯约好了,今日去探望终黎的妹妹,你要跟我们一起吗?还是直接去学室报到?”

    嫪毐谋反,一共战死了六百二十八人,加上被诛三族的二十几位官员,还有被流放死在路上的嫪毐的门客。总数超过了两千。多少人失去了他们的至亲、好友、同伴……

    伯高没有一丝犹豫,斩钉截铁地道:“一起去终黎家瞧一瞧,过两天再去学室报到也不迟。”

    时隔半个月,再次见到赵濯,赵琨险些没认出来,他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,穿一袭非常素淡的深衣曲裾,咸阳城中最普通的样式。手上的红疹还没完全消下去,中规中矩地向赵琨行礼,说:“多谢。医工说,要不是镐池君替我擦了手,等到毒素侵入肌肤、筋骨,便是神仙来了也难留我。”

    赵琨赶紧将他扶起来:“你我之间,不必客套。”

    他们先去水上乐园,只要是女客喜欢的东西,都给终黎的妹妹多准备上几份。再添一些优质的丝绸、锦缎,侍从们装车的时候,赵琨就去池塘边喂鱼,然而他刚拿出鱼食,花朝就将鱼食抢过去,扑扇着翅膀,蹦跶蹦跶地走到池塘边上,有模有样地喂鱼。

    赵琨:花朝厉害了,天天看尉缭喂鱼,居然也学会了。

    有两只小黄狗扒在尉缭的靴子上睡着了,尉缭瞧见赵琨他们,也不起身,坐在原地纹丝不动,笑吟吟道:“镐池君,我有个游侠朋友,虽说是糙汉一枚,但剑术是当世一流的。你要不要?介绍给你当护卫。”

    第71章 只知道吕相,不知道秦王。

    水中的鲤鱼纷纷争抢食物,带起一圈圈波纹,有一条红鲤鱼竟然破水而出,凌空飞跃,接住一粒鱼食,划过一道短促的弧线,又落回了水中。

    花朝兴奋地“哑啊”一声大叫。海东青的鸣叫声穿透力很强,仿佛直入云霄。

    趴在尉缭的靴子上睡觉的小黄狗瞬间惊醒,其中一只狗的毛都炸了起来,警惕地看一看四周。

    赵琨摸了摸狗头,对尉缭说:“要啊,先生还是头一回夸赞别人剑术一流,这样的好汉最是难得。只是不知道好汉的姓名?”

    “他姓朱,单名一个诸子百家的“家”字,是鲁国人。”尉缭站起来,活动了一下腿脚,从腰间抽出一支精巧的短笛,横在唇边吹奏。一小段极其高亢刺耳的音符穿透了整片水域、以及岸边的层层建筑,远远地传开。

    魔音贯耳,出于礼貌,赵琨没有捂着耳朵遁走,然而他对尉缭的滤镜终究是碎了一地,这是什么挑战人类极限的笛声?传说中的又菜又爱吹?

    朱家!?

    这个人貌似上了《史记》的游侠列传,是一位乐善好施、救人于急难的大侠。据说他藏匿、搭救了数百豪杰,遇见贫困人士还附赠生活费,自己却穿着又旧又破的衣裳,每日粗茶淡饭,家中没有多少余财。

    赵琨略微激动,深呼吸:“朱家真的愿意为我效力?”

    尉缭满不在乎道:“他与我比剑,输了,必须答应我一件事。游侠儿最看重名誉,一诺千金,只要我开口,他就得照办。”

    他们说着话,一名渔夫打扮的大胡子糙汉划着小船靠岸。

    尉缭朝他招招手,笑道:“阿家,过来。”

    早春还有些冷,只见朱家头戴一顶旧斗笠,光着脊背,只穿了一条长度到膝盖的中裤(膝裈)。他生得浓眉大眼、膀大腰圆,肌肉线条非常漂亮,一看就有很好的爆发力。

    朱家向尉缭和赵琨行了礼,什么都没问,尉缭让他给赵琨当护卫,他就抱着剑,自觉地站在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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