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别多年,江饮无数次想象和昆妲再遇时的情形,都是爽文里穷小子功成名就后打脸前任的烂俗桥段。再遇突然,江饮早起出门买豆浆,发现抱膝坐在门垫上衣衫褴褛的昆妲。风水轮流转,曾经众星捧月的千金大小姐沦落为路边野狗,死皮赖脸抱住她大腿,“江姐,赏口饭吃呗。”年少时刻骨铭心爱过,也恨过,午夜梦回时痛哭过,江饮双手攥拳,牙缝里挤出一个“滚”。*茶餐厅里,江饮依照她从前的口味点了满桌,双手抱胸,仰靠在椅背看她狼吞虎咽,“呵,心怀感激地吃吧。”商场狂扫,试衣间外的皮沙发上,江饮两肘搭在膝头,漫不经心瞥过面前焕然一新的明艳美人,“嘁,也就那样。”昆妲没脸没皮贴上来,红唇擦过她耳廓,“江姐,你养我吧,我这些年在外面学了不少新花样。”*她依旧美丽,却不再精致,像躺在垃圾堆里沾满馊汤剩饭的水晶娃娃。江饮把她捡回家,洗净、修补,供在床头,只有这种时候,水晶娃娃才能完全属于她。——她会感激我,爱我,永远也不会离开我,我是她唯一的指望。少年时的顺从、爱恋,从来不曾磨灭,它隐藏在脆弱的自尊下,以施救者的俯视姿态,卑微献上所有。她心中那一轮清辉,始终纯白无瑕。口嫌体正直吃糠咽菜攒钱养老婆攻x‘永远的大小姐\’预收《三十六度穿毛衣我不热》*追不到的火葬场/换攻*又名《堂姐的老婆是我的了》文案:孟新竹不相信什么七年之痒,但周凌确实很久没吻过她。她照常熬羹煮汤,嘘寒问暖,相信长辈所说的“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就是这样”,也相信周凌曾说过的“我会永远爱你”。深夜周凌应酬归来,孟新竹接过她递来的皮包,被圈进怀抱时,以为那个带浓烈酒气的吻会落在嘴唇。周凌笑着推开她,“眼花,醉了。”七年,孟新竹活成了家里的一件物什,可以是衣架、茶杯、手表等任何。总之对周凌来说,可有可无。热恋时,孟新竹玩笑说:“如果分手,我没地方去只能睡桥洞了。”所以分手时,周凌不相信她真的会走,她根本没地方去,就算赌气过不了几天也会回来。*周醒在堂姐家楼下冒雨等了一夜,天快亮时才看见孟新竹提着行李箱出现在楼栋口。她蓄谋已久,趁虚而入,好说歹说才把人哄上车,带回家灌下姜茶。孟新竹泪眼朦胧坐在沙发上说“她不愿意吻我”时,周醒心里一万只尖叫鸡齐声呐喊:“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——”*周凌被孟新竹惯坏了,活该没老婆,周醒早把人偷走了。门铃响,周醒翻出孟新竹压箱底的情侣装套上身,打开门,笑容淳朴,“堂姐,你找我啊。”周凌:“三十六度的天,穿我的毛衣,你不热吗。”周醒老实巴交,“我开空调。”
连载中